香港電視消耗戰

香港政府發出律師信,要求香港電視領取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才能開始預期中的流動電視廣播,導致香港電視打消或更改原來的廣播計劃。我們可以先假設香港電視所提出的技術性問題沒錯,香港電視所持有的流動電視牌照的條件就包括向覆蓋,而中移動所提供的服務已經超過五千戶,從這個角度去考慮這次事件的問題。(假如政府所說正確的話,它早就應該提出這個問題,這也不會影響下面的分析。)

政府這封律師信應該祇能説是一項停止並終止要求(cease and desist),不能視爲正式的行政決定。它祇是政府對法律的解讀,沒有直接的法律與行政效力。因爲它祇是一個法律觀點,不是正式的行政決定,香港電視可以無視這封律師信的要求繼續原有的計劃(假如它的設施能夠提供預定服務的話)。如果政府堅持它的法律觀點正確,它可以直接訴諸法庭,要求香港電視停止服務,香港電視並不需要爲此事主動提出司法覆核。雙方到時就需要根據牌照的條款與法律/政策的一致性展開辯論,當中會包括《廣播條例》是否適用於流動電視,政府有否突然改變政策等等。

以目前的情況看,我認爲政府的勝算不大(政府有太多説不清和矛盾的地方),香港電視也可以同時向法庭提出不獲免費電視發牌的正當性,尤其是考慮到它能提供這種規模的電視服務,它理應有能力承擔免費電視牌照的條款規定。政府最多祇能要求流動電視服務供應這接受《廣播條例》中的某些規限性條款,但不能要求同時取得免費/收費電視牌照,因爲這屬於三個不同的程序。如果是覺得《廣播條例》的規定落後於技術發展,政府有責任釐清法律的覆蓋範圍,修訂相關法律和政策。

因此,問題是《廣播條例》是否適用,而政府可以提出修例需時,如不使用現行條例就會出現法律漏洞等作爲理由。這時香港電視就可以提出法律的確有不清晰的地方,例如行政會議的權力有多大,爲何它可以跳過通訊管理局的建議和其他正常程序,阻礙經營者根據法律取得牌照,而香港電視是在無法申訴的情況下才按照現行法律取得流動電視拍照,政府到現在才阻止就是再次破壞法律的一致性。這就等於啓動對相關條例和政策的全面性覆核,如果法律與政策不一致,政府的行動就會被視爲不合理而敗訴。合理的判決可以是這樣:如果說因爲法律漏洞的關係而使用《廣播條例》覆蓋這個流動電視所帶來的技術性問題並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發牌制度必須一致、透明和符合程序正義原則,祇要經營這符合條件就必須發出牌照;自我矛盾的政策是對經營這作出不必要和不合理的阻撓。

當然,現在的政府並不是要真的探討法律和監管上的問題,而是刻意利用法律去增加香港電視的經營風險,用政府的龐大資源去跟王維基打消耗戰。假如香港電視有意堅持下去,就算它能贏得訴訟,它也必須爲訴訟支付巨額成本和耗費大量時間,這樣子政府的目的就達到了。

另外,我再重申一次,現在的問題不在梁振英和王維基身上,真正的問題是爲何香港會有這些自我矛盾而又容易讓有心人士利用去打擊異己的「制度」。重點不是香港電視能否經營下去,而是要説明和改變這些制度問題。將注意力集中在幾個個人身上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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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Responses to 香港電視消耗戰

  1. Yau 說道:

    從最新的資料來看,是王維基想鑽法律隙,用DTTB制式。

    好比有人投了小食店牌,卻又想做酒樓。又或買了工廈,宜家想改做住宅。想用所謂民意迫政府就範。

    王先生這種"創意"行為,也不是第一次了。早在香港寬頻年代,拎了小型工程牌照,在大街上大量樹立鐵柱作小型發射器。

  2. Passerby 說道:

    乜唔係制式問題咩?感覺上用番CMMB,香港電視就可以照開台。

    • Man 說道:

      緊係制式問題啦,
      王先生要用既就係而家 TVB 同 ATV 用緊既 DTMB,
      即係一般電視同機頂盒用既制式,
      通訊局咪話唔得囉

  3. 引用通告: 香港電視消耗戰 | dropBlog

  4. 山中 說道:

    制式不是法律問題:http://www.technow.com.hk/hktv%E6%B5%81%E5%8B%95%E9%9B%BB%E8%A6%96%E7%89%8C%E7%85%A7%E5%85%A8%E9%9D%A2%E8%A7%A3%E6%A7%8B/

  5. 引用通告: 香港電視消耗戰 | PHP News

  6. 標少 說道:

    律師費不會天文數字,這一件跟不發牌的司法覆核要分開來考慮。如果是純制式的問題,港視未必有贏面。政府最錯就是人家説會開台,政府祝福他,給人合法的印象,之後又話唔惦,自然給人打壓的印象。輿論就港視贏哂,法理就是另一回事。

    • 山中 說道:

      I think the problem is more about “5000 specified premises" than the technical standard, as standards can be changed and used for different purposes. As it stands, a modern TV is just a computer and tablets are able to display in full HD as well, and the DTMB standards can do multiple things. Who is to say HKTV is not using DTMB to boost the quality of its mobile service but only to provide “free TV services to specified premises"?

      按一下以存取 longlong_commag08.pdf

      • Man 說道:

        Anyway, Mr Wong can say that his company just intend to support mobile device. However, If he insisted on using DTMB, everyone know what he is thinking of.
        If government just let him carry on, it is unfair to other companys which are holding a TV license with vari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 山中 說道:

          What he intended does not matte; what matter is whether the law and the policies are consistent. Why would that be unfair to other service providers? It is actually unfair to HKTV because it cannot take advantage of technological progress and provide HD broadcasting to “mobile" devices.

  7. 引用通告: 香港獨立媒體 | 香港電視消耗戰 - 中国数字时代

  8. Passerby 說道:

    即係用番CMMB制式,多過五千人收睇,黃生都要收friendly reminder?我沒有研究相關法律,不過我估流動電視「流動」的定義都會幾清楚,用機頂盒接收訊號點都應該講唔通。不過如果人人用HDMI駁smartphone﹑tablet去電視睇,政府應該無符。

    • 山中 說道:

      按照通訊局的邏輯,如果是CMMB制式,不問什麽方法,能夠向5000住戶的電視機傳送信號就要接受《廣播條例》監管。但法律與一向政策均沒有要求供應商使用較差質量的制定,“流動”與否也不是根據畫面質量而定。

  9. Passerby 說道:

    咁亞視應該唔駛驚續牌,我好難相信每晚有多個五千人睇佢電視。

  10. 引用通告: 山中:再說香港電視與政策矛盾 | 評台 PenToy評台 PenToy

  11. 基維哈 說道:

    王維基咁有誠意去開HKTV,而佢為咗開台作出好大犧牲,斷然賣出自己的基業,大灑金錢吸納人才又大膽創新製作劇集,佢嘅魅力令大部分員工都為佢賣命…簡直係一個傳媒大亨嘅人才,雖然同黎智英發展事業嘅手法有D似,但政府都唔需要杯弓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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