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還是不拉布?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要知道拉布的原理是什麽。第一,進行拉布者,一般而言,在議會中並不處於主導地位,否則他們便不用拉,直接投票就完事了。第二,拉布可以顯示政黨在用盡方法阻撓有巨大爭議性的議案,用來表示他們在進行符合競選政綱的工作,穩定已有的票源。第三,拉布會嚴重消耗雙方的精力,拉布者要想辦法拖延時間而主導議案的這就只能乾等,這樣子雙方都辦不了其他事。第四,到最後,拉布並不會改變任何事情,最多只能是拖延時間,因爲他們在議會中不處於主導地位。拉布的結果政治力量的消耗而不見得能獲得什麽實際得益。

因此,要考慮拉布與否,政黨其實要在顯示政黨魄力與政治資本之間作取捨,如果拉布能增加政治資本,拉布是也;如果不能增加政治資本,就算找九頭牛、兩隻老虎去拉也拉不動他們。現在政黨拉布不拉布的問題就正正反映出他們的政治意識、政治資本來源、未來意向等全都不一樣。所以要它們團結合作的等於是要把天主教、基督教、猶太教、東正教、伊斯蘭教的教主都關在一個房間裏,要他們訂出統一的教義;就算他們在房間裏能訂出統一教義,走出房間後必然會互相攻擊。這些宗教在理論上其實都是信奉同一個神,它們都不能達成共同教義,要「泛民」政黨達成共同綱領就更難了。

這種問題在經濟學中叫囚徒困境。假如政黨全部拉布,其實就是要反對法案並提出合理的修訂,這股勢力就不容忽視,它們也可藉此向公衆說明它們政綱的合理性,顯示出反對黨的風範,這對泛民整體是有利的選擇;次一種選擇是全都不拉布,整體而言它們並不會因這場行動而折損政治資本,集中提出重要的修訂而不浪費時間就不會失去人心。最糟的選擇是一些拉布,一些不拉布,互相抵消大家的力量之餘又讓人看清不能團結的癥結。

針對這樣的局勢,政府其實可以很漂亮的一舉瓦解「泛民」政治陣綫,散播不信任的種子。既然他們利益不一,要求不一,只要在預算案中向某些要求妥協而不向某些要求妥協,政府就可以引起「泛民」的猜疑。當然,政府並不會這樣做,因爲在意識形態上,政府官員依然堅信自己是必然是對的,我要這樣做就要這樣做,其他人只能是聼令行事。因此預算案與其他政策根本沒有談判的空間。不知道形勢轉換,為了堅持一點而錯失先機,所以政府施政越來越艱難,最大阻力就是自己。

至於「泛民」政黨,除了上述問題之外,另一主要失誤就是沒有自己的反方案。既然不認同預算案,它們大可以拿出一個方案來。以它們的立場來看,這種方案不論是由哪一個「泛民」政黨開出,都會是大同小異。就算政治意識不一,在反對政府的立場上卻是共同一致,這就是合作基礎,這樣就可以互相呼應。沒辦法出爐反方案,只能對政府所開的題目往下各自做各自的文章,好像李柱銘、戴耀廷都在喬曉陽的題目下做文章一樣,會框死自己。故此他們的攻擊全是零星而細小,沒有整體,只能隔靴搔癢。各自又打各自的算盤,把原來就微薄的力量又再分散。爭取主導權,拉開戰綫,迂迴以避開對方主力,都是戰爭的基本技巧。每次都等政府抛方案出來,安陣結寨之後,才慢慢展開攻勢,像宋襄公一樣,哪有不敗之理?

也就是說,如果「泛民」有整體方案,能向公衆説明爲什麽政策必須如此這樣改變,說出社會未來的路向,把反方案抛出來,目的就已經達到,拉不拉布根本不是重點。現在的重點是如何集中力量,組織整體的攻勢,古人稱之爲合縱。「泛民」的另一弱點是不能有效的配置資源。有過多的律師、大律師卻沒有一位經濟學家、政治科學家與策略家;多個小政黨分立就代表它們需要做重覆的事,做重覆的分析。看其他相關組織,普選聯、民間策略發展委員會、現在戴耀廷的「佔領中環」都在做關於特首普選方案的探討就是嚴重的錯配資源,幾乎是同一批人馬在分別做三次同樣的事。把這些組織整合,互相配合工作,作出策略上的呼應是現在「民主鬥士」的首要任務。把精力浪費在拉布不拉布,是下策中的下策。而投出修訂案又要因不想拉布而撤回,又是更差的選擇。

補充一點:想盡辦法去避免損失而不去增加收益的這個現象在心理學中叫做 “loss aversion”。這現象解釋了爲什麽較大的政黨退出拉布,而小政黨願意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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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s to 拉布還是不拉布?

  1. 閃光之飛機師 說道: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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